目前国家对撬装式加油站的政策及法律规范

国家对这方面的事是有规定的,依据2019-10-09商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如下:根据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(GB50156),撬装式加油装置可用于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企业自用、临时或特定场所。

撬装式加油站,是一种集地面防火防爆储油罐、加油机和自动灭火器于一体的地面加油设备。具有防火防爆、安全环保、占地面积小、便于迁移等特点,产品广泛适用于公交站点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大型施工场地、企业内部加油站等。

目前国家对撬装式加油站的政策及法律规范

推广应用橇装式加油站的历史较短,但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对橇装式加油站的生产及安装颁布了执行标准,主要有:
1、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《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》〔SH/T3134-2002〕,该规范规定了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技术要求,并制定了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的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规范,
2、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《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(气)〔AQ3002—2005〕,规定了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装置的设计、制造和安装全过程的规范标准,
3、200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了2006年版的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〔GB50156—2002〕,加入对橇装式加油装置的规定,在本规范3.0.8款明确“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,其设计与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《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》〔SH/T 3134—2002〕”。
有关橇装式加油站安全环保要求的标准有:
1、2005年,由国家安监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建设部、交通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》中明确“引导和鼓励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汽车加油(气)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或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(气)装置”。各地区安监部门或其他委办局也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推广的通知。
2、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〔GB50156—2002〕在2006年版的局部修订条文说明中,对6.1.2A款作出如下解释:“地上油罐的危险性大于地埋罐,要求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,是为了使油罐具有本质安全条件,不受自身和外在条件的影响,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消除地上油罐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危险”。
因此,应用橇装式加油站具有法律依据。撬装加油站从设计上保证了安全和环保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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