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品项目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
建办科函〔2022〕88号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品项目
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《关于危险品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请示》(粤
建质[2022]3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:
一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规
章和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》《住房和城乡建设
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》等
文件要求,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情况严格把关。
二、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。石化工程改造、危险货物堆场改造、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等属于建设工
程。
三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,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

计审查验收制度。石化工程改造、危险货物排场改造、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等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,应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;
丁共他建设工程的,应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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